哈尔滨市城市供水条例第三条已废止本条例所称城市供水,是指城市供水企业以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向居民和单位的生活、生产和其他各项建设提供用水。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