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听证办法第十四条有效听证会应当设立旁听席。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听证机构申请旁听。听证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旁听人,并应当于听证会举行七日前通知旁听人。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