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已修改

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城市人民政府和少数民族聚居的街道的街道办事处,以及直接为少数民族生产、生活服务的部门或者单位,应当选配适当数量的少数民族工作人员。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