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第二十一条已修改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应当尊重散居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和民族感情,保障少数民族公民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工作部门应当做好清真饮食、肉食、副食和其他民族特需商品的生产和供应工作。新闻报导、文艺创作和电影电视摄制不得有歧视、侮辱、丑化少数民族的内容。少数民族职工参加本民族重大节日活动,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放假并照发工资。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