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已修改

为保障散居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增强民族团结,促进散居少数民族经济、文化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