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章 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第三十一条已修改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具体办法按照国务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24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