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章 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第二十九条已修改对实名举报违法生育,或者匿名举报违法生育线索清晰的,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进行调查。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调查涉嫌违法生育当事人的有关情况时,公安、税务、工商等部门、当事人所在单位和相关个人应当予以配合,提供必要的材料。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24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