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档案条例第十八条已修改县级以上国家档案馆应当加强对档案信息的研究与开发,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将可以公开发布的档案信息制成各种形式的载体,提供社会利用。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