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都水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二十三条有效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实现人口、资源和环境的协调发展。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自治县开发资源或者进行建设,应当注意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自治县征收的排污费,专项用于环境保护。地方法规 ·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