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四章 选举、罢免和辞职第三十九条已修改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得票数超过全体代表过半数的,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名额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候选人的得票数和选举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当选人由主席团公布。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