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修改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养殖和捕捞水生动物、水生植物等有关渔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必须遵守本办法。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