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已修改

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两库饮用水水源的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本条例的实施工作。

发展和改革、规划、建设、水利、卫生、农业、林业、畜牧、国土、公安、城管、中小企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协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两库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