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管理办法/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条已废止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