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二条已修改对非法侵占、挪用、调拨、损毁工会财产的,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工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