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三章 工会的权利与义务第二十四条已修改市、县(市)、区总工会、大型企业工会组织应建立法律服务机构,为工会和职工提供法律服务。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