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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条例
第六条
已废止
粉煤灰排放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粉煤灰排放、贮存、污染防治的管理和开发利用。
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
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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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