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江防护林体系管理条例/第三章 建设管理第十二条已修改长江防护林体系建设包括人工造林、飞机播种造林、封山育林和低产低效林改造。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