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未知(-1)

鼓励企业和其他组织依法设立信用担保机构,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以融资担保为主的信用担保。

建立和实行信用担保机构风险准备金制度和财政有限补偿担保代偿损失制度。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