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条例/第四章 高新技术人才第二十四条未知(-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为科技人员在本省从事技术创新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创造条件,并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便利。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