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水土保持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九条已修改罚款一万元以下,由市或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裁决;罚款超过一万元的,报同级人民政府决定。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