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投资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废止农业投资遵循以下原则:(一)多渠道筹集农业资金,逐年提高农业投资总量;(二)综合平衡,保证重点,严格管理;(三)有偿与无偿使用相结合;(四)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兼顾。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