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殡葬管理条例/第三章 土葬管理第十五条有效暂时实行土葬的区域,由县(市)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经市民政部门审核、市人民政府同意、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行。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