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第七章 火灾事故调查第六十四条已修改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就火灾事故情况形成专题报告报市政府。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