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第六章 灭火救援第五十三条已修改灭火救援工作结束后,实施灭火救援的公安消防队应当及时制作接警出动报告和火灾扑救经过报告。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