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市区集贸市场管理办法/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八条已废止冲击市场管理部门,围攻、殴打市场管理人员、税务人员或者冒充市场管理人员、税务人员,勒索、诈骗群众财物以及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