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市区集贸市场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废止本办法所称市区集贸市场,是指本市长安区、桥东区、桥西区、新华区、郊区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市政府批准设置的批发、零售市场,交易点,早、夜市。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