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三条已修改违反农业机械安全监理规定的,由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关责令其改正,并可处以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驾驶、操作人员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可并处暂扣驾驶证、操作证。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