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四章 质量监督第二十八条已修改农业机械生产、销售者应当对农业机械产品质量负责,禁止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的农业机械产品。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