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三章 社会化服务第二十三条已修改报废、转让由国家投资购置的农业机械和设施,应报区县(自治县)农业机械主管部门批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