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修改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机械科研、教育、推广和生产、进口、销售、使用、维修、管理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