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二章 会议的召开第八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应当在会议召开七日前将开会日期、会议议程草案,通知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临时召集的会议,可以临时通知。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