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七章 发言、表决和公布第四十六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应当及时发布公告予以公布,在《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山西日报》上刊登。《山西日报》应当在地方性法规通过之日起十日内刊登公布法规的公告及法规全文。常务委员会批准的地方性法规,由报请批准的机关公布。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决议、决定、任免名单,应当及时通过省主要新闻单位予以公布。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