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废止物业管理推行业主自主管理与专业服务相结合的社会化、市场化管理体制,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市场竞争、服务规范的原则。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3月3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