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八十六条有效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处一千元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八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