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第二十二条有效本省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实行累积记分制度。驾驶人在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驾驶人信息卡。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