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第十七条有效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在城市从事营运的人力三轮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并取得牌证后,方可上道路行驶。登记时,不得收取牌证工本费以外的任何费用。非机动车登记的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规定。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