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峰土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五章 社会事业第四十四条有效自治机关根据国家教育方针,结合山区和民族特点,科学制定教育发展规划,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各类教育质量。自治县少数民族学生参加中考、高考,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优录政策。自治县倡导尊师重教,提高教师的地位和待遇。自治机关把民族文化、民族体育和老区革命传统教育列入地方课程。自治机关设立尊师重教资金,逐年增加教育经费,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助学、兴办教育。地方法规 ·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