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酒类商品管理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一条已废止酒类商品生产许可证由市酒类商品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印制,其工本费按市物价局、财政局核定的标准执行。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