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第四章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第二十二条已修改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主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