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修改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基层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照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本条例行使职权,监督乡、镇人民政府的工作。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