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 项目设立第十七条已修改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废弃物循环利用的原则,制订专门的建筑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理方案,并在项目开工之前报相关部门备案。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