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 项目设立第十条已修改市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制定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技术规范,依照有关规定送市标准化主管部门发布实施。承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专业机构应当按照技术规范的要求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