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木材经营加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已废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违反规定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