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七章 其他规定第五十二条已废止有关单位和个人对燃气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应当支持和配合,不得拒绝和阻碍燃气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侮辱、殴打燃气行政执法人员或者阻挠其执行公务的,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