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七章 其他规定第五十条已废止燃气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实施有关燃气的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查处。违反本条前款规定的,由有权监督的部门依法进行处理。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