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燃气管理条例/第六章 安全管理第四十七条已废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燃气泄漏、供气设施异常或者供气异常,应当立即向燃气企业或者公安部门报警,并采取可行的应急措施;燃气企业接到报警后,应当立即组织抢修,发生燃气泄露的还应当向环保部门通报。因燃气泄漏引发火灾、爆炸和人员中毒伤亡等事故,燃气企业应当立即向燃气主管、安全生产监督、卫生等有关部门报告。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