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和建筑节能管理条例/第三章 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管理第二十一条已废止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使用计划,由墙改节能管理机构负责编制,报同级财政部门核准后执行。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8月19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