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第八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前,代表按照选举单位组成代表团。代表团全体会议推选代表团团长1人、副团长1至2人。团长召集并主持代表团全体会议。副团长协助团长工作。推选代表团团长、副团长的代表团全体会议,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县、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南昌警备区负责召集。代表团可以分设若干代表小组。代表小组会议推选小组召集人。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