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八章 发言和表决第六十八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表决议案可以采用投票方式、举手方式或者其他方式,由主席团决定。选举和罢免案,应当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