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条

有效

质询案在主席团决定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质询案即行终止。

经主席团决定由受质询机关答复尚未答复的质询案,提案人要求撤回的,经主席团同意,质询案即行终止。

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